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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,二审被我们推翻了!

时间:2023-03-10  来源:  作者:

文/朱鹏源

 

近些年来,法律圈的刑辩律师们有个共鸣:当下刑事案件二审很少开庭审理,获得改判的就更少之又少。

难得的是,我们团队去年介入的一起跨省刑事上诉案件,不但被开庭审理,最终还改判

去年7月,一位认识几年的南京实力女商人联系我,她老家苏北。她的弟弟在云南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经过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,一审判处七年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30万。

 

该案涉及总金额2个多亿,一审由北京律师辩护。被告人对于结果不服,决定提起上诉,他的家属也向二审法院就一审判决提出了抗议。

出于长期以来,对我们维权成果的了解和认同,女商人决定找我们帮助他决战二审。其间,她约请我去北京,面见了一审律师,听了他的一些情况介绍。

经过我的推荐,我们团队的律师很快接手了案件。中间,我和律师从南京转道昆明,去德宏州进行了实地探访。

律师递交了二审代理意见后,还找出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《人民司法》杂志类似案件递交法官参考;我又以一位资深媒体人的个人身份,给主审法官发了一封建议公正审判的函件。

 

不久,法院来电,说二审开庭审理。我们和被告人、家属看到了希望的曙光,内心里对二审法院能够秉公执法表示敬意。

不久的庭审中,辩护律师提出以下意见:

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。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,对上诉人应适用2022年3月1日后的司法解释。被告人在起诉前退赔大部分资金,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应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而一审法院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,显然是适用法律错误。

本案量刑明显不当。一审法院采纳公诉人提出判处六至八年的量刑建议,并确认被告人归还集资参与人的部分本金,判处七年六个月刑期,属于量刑过重。

庭审中,检察院公诉人也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条款不全面,有关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的量刑评价不当”。

2023年元旦前,二审法院做出改判:被告人刑期减少了1年半,罚金同时减少了5万元。

至此,在我们的律师朋友代理、当事人家属抗争、我们发函的三方合力之下此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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